文章阐述了关于广告发布者的责任,以及广告发布者如何认定的信息,欢迎批评指正。
1、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对于一般的虚假广告,法律***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时,才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来说,他们所能掌握的广告信息只能是部分的,而且这些信息也主要是由广告主提供的。
3、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广告主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将与广告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5、律师解违反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法律分析:电视台的广告承担责任如下: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
广告商,即广告中的产品或服务提供者,才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当广告内容与实际产品不符或造成消费者误解时,消费者应首先向广告商寻求解决途径,要求赔偿或退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消费者可以依法向广告商主张权利。
你好:这些惟利是图的媒体,播放违法广告,不但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连带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某电视台应承担民事责任。理由是该电视台作为广告的发布者,赚取了广告商的广告费,对广告内容负有审核业务,我国的《广告法》对广告发布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信息,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广告中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和允诺等表述不准确时,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第三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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